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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而查看北京矽成2015年、2016年的存货数据,这两年的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1209.58万元和25023.06万元,2014年库存商品账面价值责问22582.64万元,则2015年、2016年库存商品分别新增了2440.42万元和6186.52万元,与理论上应该新增的金额相差甚远,分别差了2119万元和5784.54万元。即使库存商品中包含了一部分模拟芯片,但2015年、2016年模拟芯片的产销率分别达到100%、99.87%,2015年模拟芯片即产即销理论上不会产生库存,2016年产销率也相当高,且总营收额为7247.56万元,不可能产生约5千多万元的库存新增。如此看来,北京矽成的产销率和库存商品金额也是有相当大的疑点的。
另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教育部负责人就《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实施方案》答记者问时指出,教育现代化是普及、质量、公平、结构等方面整体水平的提升。在战略上,提出了到2020年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的总体目标。
为什么出租车司机们坐不住了?于先生开了17年出租车,现在正打算退租。在他的身边,已经有很多同事跳出去开网约车。而他,现在每个月还要交4900元“份子钱”。他掰着手指头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扣除油费、保险等成本,一个月他只能挣到4000元左右,比起以前八九千一个月,收入腰斩一半,感觉说话的底气都不足了。
随着*ST昆机2017年年报的发布,其因连续四年亏损而走向退市。4月28日,*ST昆机披露2017年年报。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其归母净利润为-3.5亿元。在此前的2014年-2016年,其亏损金额分别达到了-2.04亿元、-3.28亿元以及-2.97亿元。
而在2015年、2016年的现金流量表中,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39971.51万元和147078.54万元,剔除当年预付款项新增的2739.8万元和4613.9万元影响之后,则与采购相关的现金支出分别达到了137231.73万元和142464.64万元。将含税采购总额与现金支出勾稽,现金支出比含税采购金额分别多出了60953.24万元和72820.44万元。理论上,这将会体现在2015年和2016年应付款项的减少额上。
摘要· 日本和德国分别代表“集中”和“分散”式的住房租赁市场日本以租赁机构集中管理为主。日本家庭租房率一直稳定在36%左右,三大都市圈租房率占比更高。90年代后期,日本开始发力住房管理业,逐步建立了以机构主导的租赁市场。2010年机构参与管理运营的民营租赁住房比重就高达90%,市场运行规范。德国以居民自主管理为主。德国的租赁市场非常发达、繁荣,2017年,德国55%的人口选择租房居住,远高于其他欧盟国家。德国住房租赁市场呈分散式,以居民出租为主,占比达60.6%。机构中私营公司、政府公共住房公司与合作社的市场占比分别为50%、25%、25%。· 如何监管住房租赁市场?(1)立法保护租约日本以“普通租约”为主,到期后自动续约。日本租赁法律体系以《民法》为核心,以《借地借家法》为主要依据,普通租约占比超过90%,租期通常为1-2年,到期后自动续约,除非租赁双方均同意解约,否则房东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不允许解约。德国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房东若要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必须在出租时就向租客书面说明自己在租约到期时对住房另有所用,合理用途仅限于:①希望将房屋用于自住或供其他家庭成员居住,②合理的拆除、改建或修复住房的需求,如果继续出租将给这些举措带来巨大困难,③有义务将房屋租赁给其他需要服务的人。房东不得随意解除租约,提供解约保护。仅在规定情况下基于合理权益才可以解除合同:①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②房东拟将出租房屋用于自住或其他家庭成员居住;③通过对住房进行适当的开发可获取重大经济利益,如若继续租赁,房东将遭受重大经济损失。(2)保持租金水平稳定日本房租变动有条件,防止“恶意涨租”。法律规定,只有在以下情况,才可变更租金:①房地产相关税收及其他负担的增减导致租金不合时宜;②房地产价格涨跌及其他经济变动导致租金不合时宜;③与同区域同类别房地产相比,租金不合时宜。租金托管机制赋予租户议价能力。当房东要求租金上涨超过租户预期,租户可将自认为合理的租金委托给租金托管所后继续居住,不用考虑因未交给房东租金而被强制搬出。租金委托后,可继续与房东协商,或寻求调停,甚至通过法律来解决。德国各城市政府每年出台当地租金基准价格,限制租金涨幅。德国《民法典》第558条对于租金基准价格有明确规定,每年由当地住房管理局和相关利益群体(租户代表和业主协会代表),根据小区区位、居住环境、房屋质量、房屋配套家具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出台,超出基准租金价格50%甚至有牢狱之灾。上调租金有前提,严惩“恶意涨租”行为。《住房租赁法》最新规定,房东要上调租金,须满足租金15个月未变、且目标租金不超过市政当局或其他城市的大小、设施、质量、地段等条件相当的同类型住房的租金标准。租金在3年内涨幅不得超过20%;在市政府判定的住房供应严峻的特殊区域,不得超过15%,新签订租赁合同的租金不得超过租金标准的1.1倍,特殊限制期最长5年。近年来柏林因租金上涨过快,市政府决定立法,从明年1月份开始冻租5年。(3)提高从业门槛,建立管理机构信用披露、保证金制度日本住房中介从业门槛高。在日本从事住房中介业务需要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即“宅建士”,该考试通过率仅为15-17%。“宅建士”制度限制机构盲目扩张规模。住房租赁公司设立分店时,须聘请具有6年以上从业经验者或宅建士,以此限制机构盲目扩大规模,且每五名员工中必须有一个宅建士,重要事项必须由宅建士解释说明,合同必须由其签字盖章才能生效。创设住房租赁管理者登记制度,提高住房管理人员的信息透明度。租赁住宅管理业务从业者需在日本国土交通省进行登记,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开。通过登记信息,房主将住宅委托给更有资质的机构管理,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将被登记系统除名。设立营业保证金制度,严惩管理机构欺诈行为。日本《不动产交易商业法》规定,从事不动产业的公司,需在法务局存入一定金额作为营业保证金(总公司为1000万日元,如有分公司,则每一个分公司存储500万日元),用以保障接受服务方的利益。一旦存在消费者欺诈行为,将利用营业保证金直接赔偿租户,如不够赔偿,将取消公司经营资格。(4)市场化手段促进租赁住房供给日本租金收益率远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和10年期国债收益率,房主出租动力足,社会资金也积极参与。2008年以来,日本零利率政策下,银行存款、10年期国债收益率几乎为零,相较而言,2015年来,日本公寓租金收益率平均在5%以上,收益率可观吸引资本参与,REITs支持建设的租赁住宅数量显著增加。德国租金收益率较高,同时利用税收和金融手段,促进租赁住房供应量。德国住宅租金收益率稳定在3-5%的较高水平,远超德国10年期政府债券的收益率,房主主动出租房屋意愿强。同时,政府对用于出租的房屋提供融资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私人资本更多地建设用于租赁的住房。如社会住房建设,由政府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对用于出租房,折旧率要高于普通住房,以此降低应纳税租金收入,减轻税负。风险提示:住房市场、国别文化差异。